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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標章滅火器驗出一級致癌物 陳椒華批濫發、未抽驗 圖利廠商?

本文章宣導的圖文來自匯流新聞網,僅以宣導消防知識並無任何營利行為。(若有不妥再請來信告知)

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/台北報導




針對結晶型二氧化矽的使用,目前消防署僅要求乾粉滅火器廠商自行送驗、提交SDS安全資料表書面資料,而無任何抽驗檢查。至於結晶型二氧化矽的使用,消防署目前也未訂定相關規範。由廠商自行送驗、自行揭露,但卻沒有任何公證單位驗證的機制,使得乾粉滅火器廠商不實登錄以及SDS造假的問題層出不窮,後續廠商再藉假資料申請取得環保標章,導致環保標章變斂財工具。

面對現有法規與制度的缺漏,再加上政府種種的不作為,陳椒華、滅火器公會及環團共同要求消防署及環保署必須對廠商、乾粉滅火藥劑,以及環保標章的取得與後續檢驗,採取更嚴格的審查。三方並共同呼籲:落實後市場制度,建立定期公布資料的機制;建立交叉抽驗制度,以杜絕舞弊的情形;建立第三方SDS公證單位驗證制度;與國際接軌,修法防範滅火藥劑對環境的可能危害。


去年七月,陳椒華曾舉辦「乾粉滅火器含一級致癌物二氧化矽,消防署如何把關?」記者會,要求消防署應修訂法規,改善規範不周的問題,並禁用結晶型二氧化矽,但目前消防署僅要求廠商自行提交SDS,在後續也沒有對滅火器的乾粉藥劑施行抽驗檢查,也未驗證廠商提供的SDS是否偽造不實。

消防署遲遲不願擬定乾粉滅火器禁用結晶型二氧化矽的法規,使得部分含有結晶型二氧化矽的乾粉滅火器仍在市面上流通,導致民眾在使用滅火器的過程中,可能會影響自身健康以及造成環境上的危害。




陳椒華認為僅要求廠商提交一份SDS資料是不夠的,消防署應對廠商提供的SDS資料進行查驗,此外,也應該對結晶型二氧化矽的使用設下落日條款,杜絕乾粉滅火器藥劑添入結晶型二氧化矽。

陳椒華要求環保署必須確認公證單位的驗證資料有沒有錯誤,在會中,環保署也承諾會針對目前七家乾粉滅火器廠商的環保產品進行檢測,未來也會以每家廠商抽一項產品的方式來進行檢驗。最後雙方決議從七家乾粉滅火器廠商的環保產品中取兩份樣品,一份交由環保署來進行檢測,而另一份則交由滅火器公會來進行送驗,檢查兩個機構做出的資料是否一致。


滅火器公會表示,取得環保標章的乾粉滅火器價格約為市售產品的三倍,且因政府推行綠色採購,廠商此款環保標章產品僅販售給公部門,即公家單位招標採購是花費三倍公帑買環保標章乾粉滅火器,但卻含有一級致癌物,而且無法回收。


滅火器公會質疑,環保署濫發環保標章,讓含致癌物的乾粉滅火器漂綠,得以抬高價格專做公家綠色採購生意吸金,但產品卻又不符合環保標章不含結晶型二氧化矽的要求,這不只是濫發,而且還圖利廠商。

新聞照來源:匯流新聞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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