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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家設置消防設備

本文章宣導的圖文來自內政部防災館,僅以宣導消防知識並無任何營利行為。(若有不妥再請來信告知)




(一)設置「住宅用火災警報器、滅火器、緊急照明燈」等居家消防設備,可至大賣場、量販店、消防器材公司及網路購買。


(二)認明設備本體貼有「內政部登錄機構個別認可合格標示」。





  • 認可品 RD A00001 107 (財)消防全中心

    1. 標於大小與外環及內環

    2. 知半徑此 6 : 5 : 3 銀底黑字


  • 認可品 RD B12345678 (財)中華民國消防技術顧問基金會

    1. 標是大小長 ` 寬均為3.5公分

    2. 外環及內環之半徑比為 5:3 銀底黑字。


(三)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可以不需任何配線即可裝設,分為偵煙式與定溫式,當偵測到火災,會鳴動70db以上高分貝警報聲。


(四)安裝於寢室、樓梯、走廊、廚房,以防護每一個空間。寢室、樓梯及走廊適合裝設偵煙式;廚房適合裝設定溫式。

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裝設示意圖




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設置特性:

  • 及早通報

  • 便於安裝

  • 易於檢測

  • 價格便宜

  • 免配電線

(五)為使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能夠及早偵知火災的發生,設置之位置應避免感應死角或感應太慢,故設置時應依下列方式設置(如下圖)。




  • 警報器下端距離天花板或留版60公分以內,超過60公分應分別設置。

  • 裝設地點應距離牆面或樑60公分以上之位置,並以裝置居室中心為原則。

  • 裝置於牆面上時,距天花板或樓板下方15公分以上50公分以下。

  • 離出風口1.5公尺以上,避免氣流影響到警報器性能。


(六)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之使用維護方式(口訣:按擦換測)

  1. 安裝後:請【按】測試開關確認警報器是否正常動作。若沒有正常發出警報聲響,請確認是否有下列情形:

    • 電池是否有接好?

    • 電池連接器或警報器連接器是否有接好?

    • 警報器是否故障?


  1. 平時保養:偵測孔若明顯附著髒污時,恐造成無法感知火災,需將抹布以中性清潔劑浸濕後充分擰乾,【擦】拭警報器髒污的地方,並注意不要碰觸到偵測孔的部分。

  2. 換電池的時機:當警報器電池快沒電時,會發生「嗶」的一定間隔的短促音,並且警報燈會閃爍,代表要更【換】新的電池。

  • 定期檢測:定期(1個月1次)或外出3天以上時,【測】試警報器是否正常動作,如沒有正常發出警報聲響,請確認警報器是否有上述第1點之情形。


  1. 按(按測試按鈕) 、擦(擦拭保持清潔) 、 換(必要時更換電池)

  2. 定期檢測 謹記119-「每月1次、每月19日」

小叮嚀

  1. 全家人都應知道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動作的聲響,並了解聽到該聲響時應採取的反應動作。

  2. 法規規定:未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的住宅場所及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,應於106年12月31日前完成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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